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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嚴法師開釋


從佛教的立場看,
「惡有惡報,善有善報」是正確的因果觀念。
但是,從因到果必須有因緣的配合,
所以,有時候犯了重罪,
也有可能只受較輕的果報。


可見,因與果的關係並非一成不變的,
從因至果之間,會受到其他各種因緣的影響。
例如說,同樣是一粒稻種,
由於播種的時節、土壤、肥料,
以及人工配種等因素的不同,
結果就會造成不同產量、品質、品種。
任何現象都不會出自於孤立的因及孤立的果。


我們的罪也是一樣,
例如,有人本來欠了他人十條命,
當然要還人家十條命,
但在尚未還清十條命之前,
已有機會讓他拯救幾百條人命,
功過雖各有對象,未必能夠相抵相消,
但他必可重罪輕報。
而且,福大量大的人,
被人逼債討債的情況也比較緩和。


若有人前世只欠人家一條命,
轉生之後卻救了千千萬萬人的命,
對於欠了一命的那位債主而言,
看到債務人已是個大好人,
自然也就不再忍心要求欠命的人必須償命,
只要欠命的人表示懺悔歉意,願受懲罰就夠了。
這就是重罪輕報。


另外,對於累世的冤親債主,
我們可以用誦經禮懺等修行,
或是用佛法來開導他們,
邀請冤親債主都來聽聞佛法,參與共修佛法。
他們如果還在靈界,
便可以佛法的感應力
來疏導他們、鼓勵他們、安慰他們。
他們來聽佛法之後,心中的怨懟便可解開。
解怨釋結之後,他們就能離開靈界
而往生天界及佛國淨土,
此時已發菩提心、已修菩薩道,
故也不會來討債索命了。


重罪輕報是由於債權人及債務人雙方兩造,
都願意解開生死的怨結,
那就可將宿債一筆勾消,彼此從此可以有善果。
另外,所謂定業難轉難消,
則是因債主本身不知佛法,沒有超脫,
也就沒有辦法不向債務人討債逼債,
你欠他的,他非得要你償還不可。


我曾經見到一位居士,心中很恨一位仇人,
這位居士來聽我講佛經,也看佛書,
但就是無法不恨那一個仇人,
他說:「佛法、因果,我都相信,
唯一辦不到的,就是要我不恨那個仇人,
甚至只要有人向我提到他的名字,
我就會立即生氣。」
─這種人不願意放下成見,心就轉不過來。
這就是定業不可轉的例子。


因為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心念無法轉成清淨,
定業就不能轉變。
例如,釋迦牟尼佛成了佛之後,
還是受到提婆達多所害;
目犍連尊者則到最後生還是被異教徒用棒打死。
這些都是定業不可轉的實例,
連佛都沒辦法代你去轉。


有時候定業難轉,有時候重罪輕報,
這完全得看因緣如何而定了。


本文摘自「 法鼓鐘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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